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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案件管理优化助力检护民生再提速
2024-06-06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李瑞君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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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立足“检护民生”专项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案件受理分流机制、严格控制办案时长、严把案件质量关等,以案件管理优化助力检察办案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案件流转分道提速。构建全链条案件分流机制,对本院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根据案件数量、类型等特点,不断优化案件受理分流,根据业务部门办案需求,对人员角色分类信息、办案单元及办案组、轮案组编制信息、检察文书审批权限信息等进行审核配置,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5类罪名分类分流创建轻罪办理轮案组,将轻罪案件与其他案件分道流转,创建快进快出案件流转模式,实现案件办理提速增效。

  二、建章立制提升效率。紧盯案件审结率,以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的办案期限为监督重点,研究制定《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取保候审案件办理的工作规定(试行)》,以机制为抓手,督促案件办理再提速。加强案件的全流程监控,对案件即将到期或者办理时间过长的案件,及时通过口头或者制发书面提示函,做到预警提醒。案管部门每周对案件办理时长情况进行集中通报,未及时结案的,由业务部门汇报未结原因,形成闭环监督模式。以提升案件办结效率,缓解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讼累。

  三、案件评查把控质量。严格落实重点、专项、常规评查,不断扩大案件类型和抽查比例,有效实现“办结的每一起案件,原则上都进行质量评查”的要求;同时加大线上评查力度,结合流程监控和数据核查,对案卡信息填录、流程办理期限、文书制作使用等内容,实施同步监督,确保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实体正确、数据准确。同时积极引入外部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3次92件,通过外部监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下一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宁夏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持续转变工作理念,不断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格局,努力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编辑】:杨敏娜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